住机遇,迎接挑战,走稳废钢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
发布时间:2023-07-18 作者:巨能特钢

  “中国废钢资源在全球占比超过50%,废钢现货定价权可自主决定。而铁矿(839, -1.00, -0.12%)石对外依存度超过80%,国外矿山具有绝对的定价权。废钢是唯一可以替代铁矿石的炼钢原料。”

  “当前废钢行业小、散、乱、差,易造假掺杂,质量检验环节不规范,还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况。”

  必须加快废钢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走数字化、信息化、标识化和机器人化回收处理之路,助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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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在江苏常州召开的第十五届中国金属循环应用国际研讨会暨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七届三次会员大会上,来自废钢相关领域的协会领导、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围绕废钢产业当前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析问题、提建议、明方向,共商废钢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

 废钢产业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与会嘉宾介绍,废钢是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钢铁制品,按来源可分为三种。一是自产废钢,在钢铁联合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以各种切头和废品形式存在。二是加工废钢,在生产钢材制成成品时产生的废品、边角余料及含铁废弃物、多为冲压边角料、车屑、料头等。三是折旧废钢,由钢铁材料制成的各种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农用机械、机具、军事用品、生活用品等经过一定使用年限后的报废品。其中,加工废钢和折旧废钢统称社会废钢。

  会上,与会嘉宾分析了当前废钢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从机遇来看,一是作为钢铁生产原料的铁矿石集中在巴西、澳大利亚等的四大矿山,而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超过80%,“卡脖子”风险极大,受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对国外矿石的过高依赖可能对我国钢铁行业原料安全、产业安全造成威胁。而加快废钢回收利用,可显著降低我国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程度。

  二是未来15年~20年,废钢将超过铁矿石成为第一大铁素来源。2022年,我国废钢资源总供应量达到2.6亿吨。据有关专家和机构估算,2020年我国钢铁蓄积量已超过110亿吨,2030年可达到150亿吨。随着我国钢铁积蓄量的增加,废钢资源量也在每年稳步增长,我国钢铁需求大概率进入平台期,废钢将具备逐步替代铁矿石的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我国废钢资源量(在全球占比接近40%)和消耗量虽然都是全球最大的,但相对于我国钢产量来说,短期内供应还是比较紧张的。

  三是在当前背景下,废钢是载能节能、减排降碳、绿色环保且可无限循环利用的铁素资源,加快废钢回收利用是实现“双碳”目标、助力钢铁行业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从挑战来看,与会嘉宾指出废钢产业当前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产业整体集中度低,不仅小、散、乱、差,还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况。目前,废钢行业准入企业707家,加工能力为1.6亿吨。而在2022年社会废钢资源2.6亿吨中,有1亿吨资源是在万余家非准入基地生产经营的。废钢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内竞争对手众多,废钢价格受市场供需和国际市场影响,波动较大,对企业经营和废钢应用的可持续性带来一定挑战。不少与会嘉宾呼吁:“企业要加强自律,不做不赚钱的事情。”

  二是废钢回收缺乏有效监管,废钢质量参差不齐。废钢目前存在成分复杂、人为掺杂等质量问题,主要原因包括人为因素导致质检放行未达标产品,为追求利润人为造假掺杂等。这不仅扰乱了废钢市场正常运行,降低了废钢行业整体信誉度,还给废钢应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导致废钢回收效率低下、成本高,影响了废钢应用的稳定增长。

  三是新的财税政策仍不能解决废钢企业税负重难题。与会嘉宾介绍,新的财税政策明确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然而开3%的增值税发票给钢厂的情况下无法退税,钢厂将面临额外10%的增值税成本,因此钢厂基本不接受3%的增值税发票,使得废钢加工企业税负仍然较重;有企业采用自制凭证,以较低成本扰乱市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带来的“税收洼地”,使“脱实向虚”、异地注册、“票货分离”现象突出。

  此外,废钢产业在技术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废钢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数字化转型等方面也面临挑战。

  废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当前,废钢产业正处于成长期,增长速度快、市场规模大。为推动废钢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与会嘉宾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重点关注企业反映的税负问题。针对近日税务总局视频会提出按8%的利润率征收所得税,即回收公司所得税需要缴纳销售额的2%,建议将税率降到1%以下。税务总局认可核定征收的方式使得产业链前端有了规范的第一张票,可降低废钢回收加工企业税务风险,但2%的所得税比例偏高,所得税的成本最终将转嫁到下游钢铁企业,降低其使用废钢的积极性。同时,建议将财税2021年40号公告中废钢的退税比例提高到70%,并取消对销售对象的限制。将废钢的退税比例提高到70%可以有效抑制“税收洼地”,大幅减少“票货分离”的现象,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也可降低钢铁企业使用废钢的成本。此外,由于多数钢铁企业下属的废钢公司的名字并不在钢铁规范企业名单上,无法取得退税,因此建议取消对销售对象的限制。

  二是建议加强统一大市场建设,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政策专款专用,防止设卡设限。有企业反映,当前存在地方政府对退税政策不执行、税款返还不及时、要求本地企业不接受外省企业开具的进项发票等问题,建议国家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监督监管,对退税款项实行专款专用,要求地方税务及时、足额落实退税,打破区域壁垒,加强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三是建议研究制定促进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相关政策。目前,由于标准严格、内外价格倒挂、海关处罚力度大等,导致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量不及预期。针对此,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已牵头修订相关标准,但尚需生态环境部门认可,建议加快标准修订,推动公告发布,研究进口增值税优惠政策等,促进再生钢铁原料扩大进口量。

  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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